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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时间:2021-11-25 09:51:03 来源:  作者:王晓铭 点击数:

基层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王晓铭两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一、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难点

从新修订的刑诉法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应用最广泛的环节就是审查起诉阶段。并且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所占比率很 高。以笔者所在院为例,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 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77%,但目前开 展认罪认罚工作仍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难题:

(一)基层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矛盾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一定程度提高司法办 案效率,但由于基层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矛盾十 分突出,特别是部分基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少,如果案件繁简分流设置不合理,一旦启动 认罪认罚程序,承办检察官工作量会不减反 增,不仅出具的文书增多,而且为了签署认罪 认罚具结书,必须另抽时间与犯罪嫌疑人协商 认罪认罚事由,提审次数、提审时间都相应延 长。对于值班律师较少的基层院,检察官在合 理规划自己办案时间的同时还要与值班律师协 调时间,签具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量刑精准度把握上有难度

提出量刑建议是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必经 之路,合理准确的量刑建议既能让犯罪嫌疑人 对量刑结果有合理的预期,激励其积极认罪认 罚,也可以取得法官和辩护人的认可,提高量 刑建议的采纳率。以往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 时,对于量刑建议的惯常做法相对而言比较 “粗糙”,一般以幅度量刑建议为主,对罚金刑 等附加刑一般不作量刑建议。因此,当认罪认 罚从宽制度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提出“精准” 性要求后,基层院办案人一时难以适应。另 外,由于认罪认罚案件并没有罪名或刑期上的 限制,检察官基于司法理念及办案能力、实践 经历有限等因素,对量刑精准度把握还不断摸 索、归纳、总结。

(三)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配合工作有待完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扮演者极 为重要的作用,如果值班律师缺位,必然影响 认罪认罚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 中,检察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之间 沟通协调还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基层法律援助 中心值班律师人数较少,除了要完成值班律师 的工作外,还被单位其他琐事缠身,时间与精 力有限。另外,值班律师经费保障问题也在一 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值班律师的积极性,无法有 效引导并组织律师参与到认罪认罚工作中来的。

二、基层检察机关破解认罪认罚从宽难题之对策

(一)科学配置办案力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面对基层院人少案多的问题,认罪认罚从 宽制度在提升案件质效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基层院应当建章立制,科学统筹办案资源,对 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即由部分检察官配备书记 员办理速裁或简易案件,部分检察官配备能力 强的检察官助理,集中精力办理相对疑难复杂 案件。前者多为程序性事务,要做到简案快 办,后者案件情况复杂要难案精办,这样能够 有效提升办案效率,也有助于推进认罪认罚工 作的开展,避免检察官因办案精力或时间不足 而对认罪认罚工作产生消极应付心理。

(二)加强与法院协调沟通,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针对常见罪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 体量刑规则应当予以明确规定。此外还需对被 告人认罪认罚态度发生变化等可能实际影响量 刑的情节极其调整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在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并未作出认 罪认罚,而在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后,犯罪嫌疑 人在法院审判阶段作出认罪认罚等客观情况, 都直接影响检察机关作出量刑建议的准确性。 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与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加强 联系沟通。确保量刑建议准确性。同时检察官 还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学习基本量刑方法, 分析研判当地近几年判决书,在办理个案时进 行量刑情节上对比参照,提出较为精准的量刑意见。

(三)加强指导案例学习,提升量刑精准性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面对“认罪认 罚从宽制度”要求精准化量刑建议的要求,应 当加大对指导案例的学习。通过对指导案例中 案件事实、证据形式,判决结果的比对,指导办案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充分利用“检答 网”,对案件具体量刑无法准确把握的,提交 “检答网”,与解答专家进行“空间对接”,利 用解答专家“智囊团”,提升检察官量刑建议 的精准性。

(四)健全值班律师制度,人力经费保障到位

现实操作中由于案多人少,律师经费补贴无着落,个别值班律师在签署认罪认罚意见、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搞形式、走过场,对相关 案卷不审核、不阅卷等问题较为突出。上级检 察机关需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统筹 律师资源,申请司法专项经费。当然,面对不 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律师资源的不均衡 性,值班律师制度设置也应当因地制宜,在律 师资源稀缺地区建议采用“预约制”值班律师 制度,即当司法机关办案或当事人需要值班律 师介入时,可提前联系值班律师;在律师资源 丰富地区则可采用“坐班制”值班律师制度, 当事人可以随时找值班律师咨询,检察机关也 可以随时找到值班律师签署具结书,更有利于 司法机关及时高效地开展认罪认罚相关工作。

(五)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的考评机制、促进该制度进一步落实

将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情况纳入员额检察 官办理案件质量的考评范畴。建立奖惩措施, 形成问责机制。要求员额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 件的过程中,对于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应当 全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好的,出台制度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无故未 适用的,在年终考评时不得将上述案件评定为 优秀。从而促使认罪认罚制度在基层刑事案件办理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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