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两当县左家乡左家村村民郭保云给我院控申科送来感谢信,对我院对其进行的刑事被害人救助行为致谢。
2014年9月,我院获悉左家乡村民李某某因交通肇事造成左某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家属为抢救支付医疗费达二十余万元,生活十分困难,遂积极联系被害人,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9600元,并提供了2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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