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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当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

时间:2018-06-26 15:24:18 来源:   作者:两当检察  点击数:

6月19日,我院控申科干警在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元明的带领下,冒雨深入云坪乡铁门村田坪组唐付孙家中调查了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有关情况。经查,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于2017年11月8日在回家途中被同村村民陈某用木棒打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但犯罪嫌疑人陈某患精神分裂症,在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故我院依法撤销该案件。

唐某和妻子均是六十多岁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打伤后住院治疗所花费用一万两千多元,至今无人赔偿。唐家的生活变得特别困顿,这种情况引起了我院相关办案人员的关注。因此,在向领导汇报后,我院确定唐家为司法救助对象。并特事特办 立即上报县政法委审批。

近年来,两当县检察院建立了以“法律援助、经济救助”为内容的特困刑事被害人双重救助机制,在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想方设法为其提供经济救助。为此,该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了专门的规范。

根据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医疗等方面陷入特别困难境地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采取一次性发放现金的形式,救助金额为2000元以上、4万元以下。救助金额根据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以及刑事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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